2009年9月18日下午,在市迎宾馆本所主任汪腾锋律师作为深圳市律师特邀代表出席了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 溢的讲话(讲话稿附后)。汪腾锋主任被邀大会发言,充分表明了汪腾锋主任及本所对深圳市消费维权工作的支持和所作出相关成绩的认可。(成功办理了大量的产 品责任与消费侵权纠纷经典案件,引起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产生良好反映。)
知明所办公室
2009-9-21
附演讲稿:
深圳市消委会成立二十周年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二 十年前,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诞生,揭开了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大幕;二年多以前,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志愿团成立,在深圳经济特区 消费者维权事业和征程中又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本人今天有幸被邀参与市消委会成立二十周年大庆,在此谨代表部分消费者、律师同行以及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全体同仁对深圳市消委会表示热烈祝贺!
深圳市消委会自成立以来,履行法定职责,秉承时代使命,在消费投诉咨询、消费指导宣传、消费法制建 设和消费区域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有益探索,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并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和社会活动,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 消费体制和机制,尤其是在消费法制化建设方面发挥了全国“排头兵”作用。所有的一切成就令人十分感佩!
两年前本人有幸成为深圳市消委会律 师志愿团成员,在消委会的领导下,本人不仅发挥自己所长,同时大胆推介年轻优秀律师,为消委会律师志愿团注入新鲜血液。两年多以来,本人带领部分律师同 行,以多形式积极配合消委会工作,比如:提供自己代理胜诉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用于消费维权法制宣传(如天虹商场奖券空号消费维权纠纷案、奥迪轿车起火自燃 质量纠纷案、雅培奶粉中毒致病索赔纠纷案等大量消费维权成功经典案例);就“三聚氰胺”事件中的索赔对象专门撰文进行论述,并建议消委会支持受损消费者起 诉,同时愿意提供无偿援助;积极参加消委会举行的汽车空气质量案例研讨会并从实务角度提出高质量法律意见;先后就信用卡消费等四消费领域潜规则、家政服务 格式合同和“消费说法”文章进行律师点评或重新点评;就《消法》的修订提出专业意见供消委会参考等等。作为法律助理还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消法立法中提供专 家意见。
时光飞逝,二十年转瞬!回顾历史,放眼未来,本人作为深圳市消委会律师志愿团的一员,必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厉,为深圳特区和谐消 费关系的建立和发展竭尽所能;同时,本人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能切身感受到深圳越来越美好的消费环境,我为自己身为深圳的一名消费者而感到由衷的骄傲和 自豪!
谢谢大家!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