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成立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决定》(粤工总[2010]126号文件, 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根据省委要求,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决定成立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由社会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高校法学专 家学者共119人组成。
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现场
《决定》公布了律师团的任命:团长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担任,副团长由陈文清、肖胜方、詹礼愿、汪腾锋、吴斌、方民等6位优秀的法律专家和资深律师担任。
本所汪腾锋主任律师执业26年,一贯重视并积极参与劳工弱势群体维权,法律专业突出,服务高效热忱,曾成功代理大量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处理法律 纠纷的经验。此次被任命为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既是上级领导的信任支持,又是本人多年历练的名至实归,既是个人的荣耀,又是本所的光荣。我们 预祝汪主任不负众望,再为维护劳工弱势群体利益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