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5日上午10:00,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万丽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并采取记名累积投票选举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聘请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光东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盘江公司的公告介绍:“光东斌律师,男,汉族,1969年5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先后从事过公务员、律师、公司管理等。其中,律师执业近20年,主要执业范围是公司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等,对公司并购、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公司投融资等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了解。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及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今年4月,盘江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提名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光东斌律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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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盘江股份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