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9-30日,“2016•中国诉讼论坛”在山东泰安隆重召开。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刘桂明、我国法学家陈卫东、人民法院出版社电子音像出版社常务副总编辑孙宇、《检魂》杂志主编杨华明、最高人民法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法律读库创建人赵志刚、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蔡小雪、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副主任朱广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部副主任杨彦萍等我国法律界人士出席论坛。
汪腾锋主任律师与民主与法制社刘桂明总编辑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汪腾锋律师应邀出席并发表精彩演讲。中国诉讼论坛首次开辟“诉讼艺术”专项板块,供汪腾锋律师发表《艺术诉讼法理论体悟与案例实证》,汪腾锋律师首次在全国性法律论坛发表对诉讼艺术法的系统阐述,并举例论证。汪腾锋律师提出的“艺术诉讼法”的概念及援引的实证案例解读,引起在场律师及其他法律人士的强烈兴趣与好奇,产生了广泛的反响。汪腾锋律师指出,任何事情做到极致,必然呈现出美感体验,可称之为艺术。诸如泥瓦工匠码砖砌楼达到极致呈现出建筑艺术;厨子伙夫烧菜做饭达到极致呈现出烹饪艺术;农林员丁种花养草达到极致呈现出园林艺术;将帅士兵战争攻防达到极致呈现出兵法艺术;司法仲裁审判断案达到极致称之谓“审判艺术”。同样,律师的诉讼活动做到极致也必然会呈现出艺术美感,可称之为“诉讼艺术”!
汪腾锋主任在演讲
汪腾锋说,“艺术诉讼法”是指在各类诉讼实践活动中,诉讼参与人创造性地以法学为核心以多学科为辅助,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法治核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综合运用情理法化解社会纷争的最佳方法和手段。同时,“艺术诉讼法”是明确区别于普通“常规诉讼法”之诉讼技巧、诉讼策略与诉讼智慧的综合技艺。
对于“常规诉讼法”与“艺术诉讼法”之间的区别,汪腾锋律师认为,艺术诉讼法的适用对象,必须是典型的疑难或复杂纠纷案件,而非常规诉讼法所适用的一般普通常规案件。同样在运用方法、表现形态、表现特色等方面也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活动现场
比如,常规诉讼法讲究的是认真精细规范,对法律要专注以及精雕细琢;而艺术诉讼法则讲究的是奇思妙招创想,是在常规基础上的发散性思维的发挥运用。在分门别类方面,常规诉讼法可按专业、行业、部门进行细分,表象上看相对固定精专;而艺术诉讼法则是横跨诉讼非诉,覆盖刑、民、行等专业将所有法律纠纷之争端解决统一视为一种情形,由艺术性技法进行化解,类似港英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之运行机制。
汪主任在活动现场
常规诉讼法和艺术诉讼法虽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它们之间也必然具有共同点。汪腾锋律师强调,任何诉讼手法,其共同之点,无不是为了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诚实信用,此乃法治核心。
汪腾锋的演讲,赢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演讲结束后,不少意犹未尽的律师同行纷纷当面或事后微信向汪腾锋律师聚拢,表示浓厚兴趣,求分享求经验。
会后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