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腾锋】
今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创新公司及美两家劳工组织向美国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交了对中国和马来西亚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这是我国彩电 企业被欧盟征收反倾销税长达15年之后,中国彩电出口再次遭受反倾销大棒的重大打击。而这次中国涉诉的彩电企业包括长虹、康佳、创维、海尔、TCL等主流 彩电巨头均悉数在列,几乎无一幸免,一时间引起全国上下一片关注和声援。而律师界之关注热情更是格外地高涨。瞬间,人们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种途径都 看见大批的专家律师为我国民族彩电企业出谋划策,健计献言,表现出高度的爱国热情和奉献热心。表面的善举自不待言,然而善举的背后,我们不可否认它包含着 利益的驱动。对此,人们也无可厚非,无需指摘。因为专业律师用学识技能为企业服务收受律师费报酬完全是正当合法的行为。只是,不幸的是在专家律师们善举的 言行中让明眼人看到了“虚假、欺蒙和私利”,更可怕的是让人想到涉诉企业可能被误导而受害。由此,笔者不能不有感而发,借此引发而谈一谈律师的执业操守和 律师的生存环境问题。
律师的执业操守首要的应该是实事求是,尊重事实,而不应该文过饰非,虚妄吹夸。可是今次在中国彩电企业涉美反倾 销案发后,大批的中国律师纷纷粉墨登场在各种场合通过各种途径发表高论,以反倾销专家自居。其中确实不乏学识经验都堪称专家的专业律师人才,但人们从其中 也不难发现少数“反倾销专家律师”甚至连反倾销法律的一些基本常识都没学懂弄明,更不要谈办理反倾销纠纷案的实务经验和操作程序了。他们只是,临时翻阅了 一两本书籍和报刊,知道了一点皮毛概念,学会了一、两个名词解释就匆忙上阵毛遂自荐,自我推介,妄想敷衍应付承办案件。其实这些律师只知道处理反倾销案件 经济利益重大,经济收入可观,却并不真正知道反倾销法律纠纷案件的法律知识是十分专业的,其办理程序实务操作又是十分浩繁艰巨的一项系统工程。整个案件的 处理是需要具备很高专业能力和复合专业知识反倾销人才才可以胜任的。因为反倾销案是经济学与法学的边缘结合学科,是一门专业知识特强的新兴学科,它不仅需 要精通反倾销法知识,还应精熟经济学、国际贸易、会计学、审计学等综合知识,反倾销案件的办理不是普通的法律人才都可以随便胜任的。
对 此,少数律师没有自知之明,一味看重经济私利,被私利所驱动,到处虚妄吹夸,以种种方式推销自己,说什么“是海外留子回来的,是律师,是外国大学客 座教授,是专家律师”。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其实这些人究竟是否律师,究竟是否专家呢,我们从零星的事实就可以鉴别:如一“专家律师”大谈自己是最好 的律师,而事实他从事执业律师还未满三年,仅是在国外留学渡金了一圈而已,从未接触过反倾销法律事务就敢大言不惭地对企业及媒体吹嘘自己是律师,而 少数“媒体朋友”竟也以讹传讹,帮助吹嘘,殊不知你的最好律师头衔是指办理传统案件还是办理反倾销案件呢,如指办理传统案件来看,吹嘘者此君是名不见经 传,毫无资格的,如指办理反倾销案件,从业内及社会上都更是无所听闻的,无论此君办理什么案件均无任何实绩可证他是律师,因为此君整个就是律师界一 名新手而已,顶多只是有一顶“海归”帽子的新手——且具体是否真“海归”还有待考证。且“最好律师”头衔即无政府及行业评聘,更无社会大众的认可,竟敢如 此王婆卖瓜,海口大夸可见此君不过狂妄无知,欺人弱智而已。又如另一“专家律师”以自己曾拥有办案经验且是国外名校的客座教授对本次彩电反倾销案大谈高 论,在众多媒体上发表专家意见指出:“国内彩电企业应注意土地划拨成本应按现市值计算。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成本计算存在问题,国有企业是按传统的会计准 则计帐,而外资基本是按国际会计准则计帐。例如土地划拨成本核算,应该按照目前的市值计算,成本才高……”从如此高论中我们确实看出了处理反倾销案是需要 具有反倾销法律知识之外的经济学、会计学等专业知识的高深难度,但同时,我们也看出了此君高论中的重大错谬之处——反倾销应诉需要把土地成本按现值高估高 算,高成本才好。——他恰恰把反倾销应诉最重大的问题说反了。其实反倾销应诉的最大工作就是证明自己产品在国内的生产成本的低价值而绝不是证明自己产品的 高成本。可见,此君虽有很多光环在头却并非真懂反倾销真谛——连基本常识都搞反了,何谈专家,如此滥竽充数,只能证明他自己的浅薄无知,见利忘义,欺蒙企 业。上述两例都不是真正正派律师所为的,是典型有违律师执业操守的行为。此两例的律师违规现象从表面上看还算档次不低的,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另有少数“低 俗”的律师干脆就甘认自己业务能力低下连任何虚妄的“帽子”都不用,就直接用金钱去买通权势人物,用钱权说话来接办案件,从中赚钱分利,“互利互惠”。此 类律师,显然也是违反执业操守的。
在面对和探究少数律师热衷违反执业操守,破坏律师行业整体形象的时候,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原因就是 广大律师的执业环境不良:其一,大批有学识、有本领、有真才实学的专业律师人才,甚至是专家律师却经常面临没有关系,没有熟人,就学无所用,所具有的能力 无施展才能的场所,无缘接办其能力所及的案件,诸如反倾销案件、企业上市、重组案件、重大经济纠纷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等等;其二,即使有学识本领的专业律 师接办了重大案件,但执法、司法机构所存在的少数贪赃枉法之徒如广东高院麦从凯之流的存在也使专家律师无从施展才能,无法体现其专业本领,最终也必然使正 直的律师逐渐丢失市场,重大案源趋于委缩,执业生存十分艰难。
但笔者始终坚持认为无论律师执业环境如何艰难,作为执业律师,为人仗义 执言的法律工作者都应该挺直腰板,正派执业,而不应屈服于社会不良现象,应积极进取以专业的精神,崇尚法治,维护社会正义,推动社会民主法制的进步。我们 广大律师应该相信未来的社会必将是更加崇尚法治、民主、公正的社会,真才实学的律师在未来应该是可以大有可为的;滥竽充数、营私舞弊之辈必将最终丧失市 场,退出公正的舞台。在此,笔者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当事人会越来越心明眼亮, 鉴别真伪,择善而选;同时,笔者更要提醒业内同行应恪守执业操守,告别“南郭先生”行列,告别“营私舞弊”之徒,炼好真本领,做一名真才实学的专家律师, 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
广东(深圳)知明律师事务所
汪腾锋 主任律师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