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4年中旬,在某电子产品集散地,一租客在自己租赁的房屋内与一众狐朋狗友非法聚赌时,被调查多时的某异地的公安抓获。然而,正当房东陈某准备收拾租客留下的床铺被席时,当地的公安分局所属的派出所却找上门来,并将房屋查封,贴上封条不得入内。于是,忐忑不安的陈某经过介绍来到了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咨询汪腾锋律师,寻求解决之道。
二、案例焦点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
(1)陈某的租客聚赌被抓,其租住的场所是否需要被查封?查封的依据是什么?
(2)警方的查封行为又是否构成违法滥用权力?
三、解决情况
当地派出所警方在事件发生后两周内解除了查封措施
四、案件辩析
在得知事情经过后,汪腾锋律师就已经皱起了眉头:租客聚赌本属小事,但既然异地办案的警方已经将聚赌的租客抓获,那么作为出租房子的房东就更加没有道理就受处罚或者强制措施。汪腾锋律师明确表示,陈某在本次事件中没有过错,可以大胆地与警方交涉,并建议陈某先前往当地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问个究竟再作定夺。同时,汪腾锋律师还排出助理曾惠蔼,以家属的身份跟随陈某前往协调。
经询问,区公安分局对此表示并不知情,但也不想多做回应。陈某又到了当地派出所询问,派出所方面倒是挺能谈,东扯西拉,最后终于道出个究竟:原来,陈某的房屋并没有在租赁所办理房屋出租管理登记,此次派出所乃纯粹替租赁所“出出头”,给陈某一个小小的“教训”,以儆效尤。同时,派出所方面还反复暗示,甚至向陈某提议:只要给些打点费,就不会再找你麻烦。言下之意就是赤裸裸的敲诈。
在得知上述的情况后,汪腾锋律师建议陈某不要退缩,并走正当程序向警方交涉。同时,汪腾锋律师经陈某委托,交代助理曾惠蔼起草律师函,分别寄往区公安分局及当地派出所所长,严正驳斥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以通过法律的威慑力来迫使警方放弃其违法行为。同时,汪腾锋律师指示在律师函暗示派出所方面有意收取“打点费”的事实,并告知对方若仍不改正其错误行为,我方将会启动行政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不久,区公安分局方面便匆匆地向汪腾锋律师来电致歉,汪腾锋律师十分淡定地向区公安分局方面表示:只要分局所属的该派出所改正其滥用权力的违法行为,其当事人陈某可以不作追究此事。于是,当地派出所警方在两天后悄然撕下了一周前贴上的封条,既没有解释,也没有任何书面凭证,一切就这样恢复了原样。
五、心得总结
本次案例可谓是一件小事中的小事,但其中却蕴含着亮点:律师并非仅仅属于法庭诉讼上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在这个法律遍布各方方面面的社会环境下,律师在其他的社会事件处理中,同样拥有其独特的能力和技巧。因此,弱势群体遭遇违法不公的情形下,不应该盲目地托关系或花钱打点,而是应当寻求律师的协助,走正当的途径、正当的渠道去解决。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事件的复杂化,使弱者的维权更加有理,更加快捷,更加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