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土豪”郭某某和他的“海上皇宫”
11. 进退失据
眼看民众的怒火,在一些片面报道的煽动下,越烧越旺,虽然对第一次舆论风暴中的危机公关的惨败还心有余悸,郭某某还是主动联系媒体,吸取上次的教训,发布了一则服软讨好意味的声明:“海上皇宫”将于2011年5月1日向公众开放,界时,他们会将营业所得全部捐出,用于国家海洋环保和科研事业。
但是郭某某一个人的声音太微弱了,就如同一滴水珠落入波涛汹涌的大海,看不到任何一点涟漪。另一方面,面对民众声讨和媒体谴责,特别是上级政府部门和领导(主要是深圳市和龙岗区两级政府的某些领导)的“高度关注”,龙岗区海洋局也是百口难辩,跳进黄河洗不清,终至于方寸大乱,进退失据,仓促之中忘了行政行为最起码的程序合法要求,埋下行政法律纠纷的祸根。
2011年3月1日,龙岗区海洋局在上级政府领导的“严令”之下,一天之内向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下达三份文件:《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关于撤销〈养殖登记证〉的决定》和《关于责令恢复海域原状的通知书》。件件都是措辞强硬、痛下杀手、毫不留情。政府部门想以非常手段平息众怒、自示清白、挽回形象的企图非常明显(图53、54、55)。
图53:龙岗区海洋局向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下达的《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扫描件(圈点和标注是汪腾锋律师准备“海上皇宫”案的过程中留下的)。
图54:龙岗区海洋局向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下达的《关于撤销〈养殖登记证〉的决定》复印件。
图55:龙岗区海洋局向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下达的《关于责令恢复海域原状的通知书》复印件。
延伸话题:公众舆论与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首次将拉丁文中的“公众”与“意见”两个词根联系起来,创造一个新词,用来表达人们对于社会性的或者公共事务方面的意见,即“舆论”或“公众舆论”。他充分肯定了舆论的巨大力量,认为它甚至比法律更具有强制力。卢梭还将舆论分为公意和众意。众意是个别利益诉求的简单累加,不具有政治实践意义,因为人民的考虑并非永远正确,人民也会被腐蚀,也会受骗,因此众意可能是偏见累积而成或者受人操纵而来的结果。而公意则是指人们最初自由结为共同体时的协议、约定、公共意愿,它是“普遍的意志”和“有机结合的意志”,永远是公正的,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由此看来,卢梭相信在公众中间存在着一种真理,一种对于公众真正有利并且使公众能够做出正确判断的意志(或者叫舆论)。这种意志源自人民,却高于人民。
卢梭关于公众舆论的理论看起来很周密严谨,但社会实践的难题是,我们如何判断汹涌而来的公众舆论代表的是正确的公意还是有偏见的众意?要知道无论是公意还是众意,都是公众舆论,而且都具有超过法律的“强制力”,特别是在现代网络环境下,公众舆论的“强制力”更是呈几何级数地被放大了。近年来很多公共事件和法律案件的处理,都受到了公众舆论的巨大影响。如果公众舆论代表的是正确的公意,则公众舆论巨大的“强制力”会推动社会进步;如果公众舆论代表的是非理性情绪和偏见叠加而来的众意,则公众舆论的破坏力令人恐怖。在汹汹然的公众舆论(所谓“民意”)压力之下,政府部门可能违法行政,人民法院也可能守不住司法独立的底线,而出现所谓“舆论审判”的事情。
公众舆论的监督无论对于政府依法行政还是法院的公正审判都是一把双刃剑!让人欣慰的是,人们已开始重视研究和正确处理公众舆论与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的辩证关系。本书编著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四部分题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论及舆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时采用了这样的措辞:“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干巴巴的几句话,却点出了问题的要害所在。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