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铜陵地区发生一起渔民状告当地渔政部门非法罚款的行政诉讼案。汪腾锋律师代理三户渔民状告某县政府行政处罚案,通过努力使该案排除多重阻力,两审均获胜诉。
因对方是当地的政府职能部门,故其他律师都不愿接办这起棘手的民告官案。求助无门的渔民找到了汪腾锋。汪腾锋欣然接案后,查阅了大量渔政管理法律法规,了 解了很多渔政知识并咨询了法院,还反复多次到现场勘察,取得了丰富详实的证据材料。汪腾锋认为渔民有理被罚错误,其合法权益理应维护。
由于此案是铜陵地区第一起民告官案,所以法院非常重视。农牧渔业局局长出庭旁听,法院院长亲自坐阵听审(此前,这位院长也亲自到现场实地察看、走访)。
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汪腾锋与对方律师论辩七轮,从下午2点辩到晚上7时才罢休。休庭之后,渔政部门虽动用当地政府、人大出面干预,但由于汪腾锋律师掌 握的证据充分,说理透彻,所以其观点被法院全部采纳,渔民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