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一心想要继父老张的性命,虽未造成继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男子小张,25岁,天镇县人。2014年春节过后,小张和母亲韩一起去石家庄打工。三月中旬的时候,韩发现小张的精神状态不好,时常胡乱猜疑。韩想,带小张回家看病。韩的想法,得到了丈夫老张的支持。
4月2日,老张把小张接回家,发现小张双眼通红,不跟家人说话,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叫嚷着要自杀。晚饭后,老张见小张十分难受,就给小张喝了一颗镇静药,但并没什么效果。老张当时觉得,小张是跟上了不干净的东西。于是,老张按迷信的方式,把黄纸点着后在小张的周围转了一圈,想把不干净的东西赶走。
老张,其实是小张的继父。而小张的母亲韩,就有过精神病史。
被老张接回家后,小张觉得继父和母亲要害自己。当天晚上,等继父和母亲熟睡后,小张开始感觉有些难受。小张把家里的灯开着,开始骂老张,并用左手抓住老张的衣领,用右拳打老张的头。老张从家里赶紧往外跑,小张在后面紧追不舍。老张快跑到大门口时跌倒了,小张顺手将院子里的一堵矮砖墙推倒。砖压在了老张身上,小张捡起砖头开始砸老张的头。当时,小张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一心就想着要打死老张。小张觉得,只有这样,老张就害不了他了。
经鉴定,小张抑郁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具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老张的伤情,构成轻伤。
案发时,小张一心想要老张的性命,虽然老张只构成了轻伤,但这个结果不影响小张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小张有精神疾病等原因,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