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律师:汪腾锋、张青平】被告人梁xx于2011年11月份被龙岗区人民法院指控犯有抢劫罪,并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张青平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梁xx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等大量扎实工作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辩护人经过分析敏锐的发现公诉机关的指控有误,梁xx不应构成抢劫罪,只应按猥亵、侮辱妇女罪起诉。
法庭调查过程中,针对检方抢劫罪的指控,辩护人鲜明有力地指出案卷材料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中存在的问题,并强调法院存在定性错误。但一审 法院仍顽固的以抢劫罪定罪,并判以重刑!收到一审判决后,辩护人尖锐的指出一审法院判决错误,明确表示要为当事人上诉,即使免费也要为当事人上诉!
在 二审上诉过程中,辩护人又多次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并反复查看案卷,研究案情。通过辩护人的不懈努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2年9月17日下达终审判决:减轻了3年刑罚!对此案的巨大成功,当事人万分感激并给辩护人送上锦旗以表谢意。
本所汪腾锋主任等辩护律师通过专业高效的诉讼工作和据理力争的庭审技巧及绝不服输的精神等,不仅仅是为个案争取了较好结果,更充分体现了刑辩律师在维护被告人权益方面的巨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