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律师:汪腾锋、张青平】
2014年初,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汪腾锋律师接到一起离奇案件:当时人吕某和他的弟弟(未成年人)被十多人殴打打,却被警方带走并关了起 来,而打人一方却安然无恙。面对当事人家属的哭诉,汪腾锋律师决定指派助手张青平律师前往案发地向当地警方调查情况,与被关押的吕某进行会见。
原来,吕氏兄弟两在案发当天晚上,因为琐事与两名本地男子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双方互有损伤。随后在路人的劝说下,双方已经脱离 并正要离去。此时,对方的十几位本地人闻讯赶来,不由分说地将吕氏兄弟痛打一顿。随后,当地的警方直接将吕氏兄弟带走,并以故意伤害他人为由,将吕氏兄弟 刑事拘留。
警方为何仅仅拘留吕氏兄弟,而对殴打他们的十几名肇事者置之不理呢?汪腾锋律师觉得,此事很可能涉及当地执法机关徇私执法。原来,吕氏兄弟属外 来务工人员群体,与当地的“本地人”之间文化差异较大,平日摩擦也时有发生。同时,同属“本地人”的当地警方与肇事的“本地人”一方本是“同声同气”,出 现上述的处理情况,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凭借近30年处理群众纠纷的实践经验,汪腾锋律师敏锐地感觉到,要解决本案的第一个突破口就在当地警方!于是汪腾锋律师亲自写下了给当地警方代 理意见,以处置不公为由,运用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析,充份说明案件事实,批评了当地警方的选择性执法,并要求当地警方遵照法律法规,公正执法,平等地对 待案件的双方肇事者。经过先后两次交涉,当地警方终于顶不住压力,将对方的十几名肇事者统统一并拘留。
不过,汪腾锋律师认为,警方对吕氏兄弟的拘留任然存在问题:从案件本身来看,双方当事人先是相互斗殴,后是吕氏兄弟被打。虽然双方互有损伤,但 并不严重,怎么说也不符合“故意伤害”这一犯罪构成要件。虽然吕氏兄弟最终被定罪的可能性不大,但年近岁末,若让此事继续下去,不仅让肇事双方的矛盾没有 解决,且双方肇事者都得在看守所里面过年,这种结果谁能接受?于是,为了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为了整个案件的和平解决和社会的安宁,汪腾锋律师 决定:主动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同时申请吕氏兄弟取保,回家过年!
经过知明所律师与多方的再三交涉与沟通,终于说服双方肇事者原谅对方,同时也说服警方批准吕氏兄弟的取保回家。至此,吕氏兄弟“故意伤人”案至此和平结束,不仅让事件双方回家过年,还让双方的矛盾圆满解决,更让社会和谐得以巩固,可谓皆大欢喜。
最后,汪腾锋律师认为:外来务工人员千里迢迢来到人生路不熟的广东,往往缺乏安全感,再加上文化差异,致使其在解决与当地人之间矛盾时,容易选择极 端的方式,使问题复杂化,甚至演变成违法犯罪。而作为律师,不仅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解决其眼前的面临困境,更要看到问题的核心之处,勇于、巧于去调 解、化解两个群体之间矛盾,从而在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同时,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