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律师接到一起离奇案件:当时人吕某和他的弟弟(未成年人)因琐事与两名男子发生肢体冲突,互有损伤。随后双方脱离正要离去,对方的十几位老乡赶来,将吕氏兄弟痛打一顿。随后,当地警方仅将吕氏兄弟以故意伤害他人为由刑事拘留。
为何仅拘留吕氏兄弟?汪律师觉得,此事可能涉及当地警方徇私执法!于是,汪律师致函当地警方,以处置不公为由,运用相关法律条文说明案件事实,并要求警方公正执法。经两次交涉,当地警方迫于压力,也将对方十几名肇事者一并拘留。
不过,汪腾锋律师认为,吕氏兄弟先是互殴后是被打,不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若让此事继续下去,双方得在看守所过年!谁能接受呢?于是,为了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让案件得以和平解决,汪律师决定:促成双方和解,同时申请吕氏兄弟取保,回家过年!
经过汪律师与多方交涉,双方肇事者终于原谅对方,同时警方也批准了吕氏兄弟的取保回家。至此,吕氏兄弟“故意伤人”案圆满结束,不仅让双方回家过年,还完满地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