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杨先生和妻子邵亚卫女士在惠州珠江东岸项目现场支付10万元定金,想购买该处的别墅,事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让杨先生和邵女士决定 不再购买,但当杨先生将退房退还定金的想法告知当初接触的工作人员时,得到的冰冷的拒绝,并且还于2011年10月25日发通知书要杨先生支付违约金,否 则将没收定金。此时,杨先生和邵女士慕名找到我所主任汪腾锋律师。
主任在听取当事人的介绍后,当即指出本案纠纷完全是惠州市深惠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弄虚作假,欺诈我方。并指导当事人尽可能的收集相关虚假的刷卡记录、认购书、离婚证等证据,杨先生和邵女士在听取主人的意见后豁然开朗原来错全在对方,欣然签订了委托手续。
接受委托后,汪腾锋律师立即指导本所的张青平律师撰写律师函明确指出惠州市深惠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诱骗签约、弄虚作假等违法之处应立即退还定金,否则 将深入追究相关民事甚或刑事责任。惠州市深惠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函后,立即按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将10万元定金退回!预先的设想得以实现,免去了耗时 费力的诉讼程序。杨先生、邵女士对此非常满意,之后,他们还推介多家企业和个人前来本所委托律师处理多件纠纷案件。